刘强东同村人领到红包并不需要交税_收到刘强东的万元红包,要缴税吗?回应来了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收到刘强东的万元红包,要缴税吗?回应来了
### 刘强东派发大额红包引发关注,税务问题成焦点
1月8日,刘强东为家乡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光明村的村民派发了价值不菲的红包和年货,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刘强东不仅为乡亲们送去了老年手机、电动自行车、助听器等实用物品,还特别为村中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准备了1万元现金红包。此外,他在一封写给老家乡亲的拜年信中承诺,为曾在光明村小学任教的老师们每人发放10万元现金红包。
### 税务专家解读红包是否需缴税
关于这些红包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媒体采访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根据现行税法,刘强东老家60岁以上老人及小学恩师收到的红包属于偶然所得,理论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澎湃新闻咨询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得到的回复是:个人派发的现金或网络红包并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只有企业派发的红包才需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企业与个人派发红包的税务差异
根据2019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或年会、座谈会等场合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等,则不在征税范围内。
对于个人派发的红包,是否属于“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则需进一步探讨。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列举了九类应纳税所得,其中“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对各项所得的范围进行了具体定义。
### 地方税务部门的解释
此前,不少地方税务部门曾对网络红包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解释。例如,大连税务局在2024年12月发布的文件中提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但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因此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刘强东作为个人向乡亲们派发的红包,根据现有规定,不应被视为应税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家乡父老的深情回馈,也体现了他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对社会的责任感。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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